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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7-09-04 10:23 点击数:

各教研室: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编制2017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相关通知,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组织各专业认真完成,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编制范围

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编制,各专业需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认真撰写2016-2017学年度专业发展情况。当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2014年以来设置的本科专业和2015年以来设置的专科专业不需要提交报告)。

2.专业如分方向(以专业名称为准)或有多种培养模式的,各方向和各培养模式均需按要求撰写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包括所有列入2017年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校内专业(2014年以来设置的本科专业和2015年以来设置的专科专业除外),学院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门人员按要求收集、审核材料,汇总提交。

二、报告编制要求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需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详见附件1)。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上述内容务必齐全。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三、报告提交要求

请各教研室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电子稿(WORD版)发教学办邮箱jidianjxb@163.com,纸质稿(一式一份,须专业负责人签字)交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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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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